找到一篇多年前收集到的文章,為電視劇《包青天》之鍘美案編劇蔡文傑所寫,題目是“從《包青天》看台灣電視劇的演變”。這篇文章收錄在2005年10月10-12日在韓國舉辦的TV Drama Writers Conference of East Asia, 2nd Global Culture Industry Form里,活動邀請亞洲頂級編劇分享心得。
我在其中讀到兩點很有意義作分享。
蔡先生總結過往電視劇在中國社會的功能角色是“寓教於樂”。意思是將教育功能放在戲劇里面,戲好不好看無所謂,但教育功能不能沒有,歌功頌德不能沒有,而且必須謹守報喜不報憂的原則。而這對電視劇的功能定位卻傷害華文電視劇的娛樂性,雖然這是作者對當時台灣電視環境的感悟,但放在當前的中國大陸何嘗不是呢?另外,台灣創作者雖然不需要再面對官方的審查制度,但整體產業環境的蕭條與人才的流失,同樣對影視行業造成傷害。作為華語影視工作者的一員,我們也只能積極面對這些環境的挑戰,努力做出優秀的作品。
其次作者提出《包青天》成功的原因:給予編劇更多的創作自主權。他表示自己在《包青天》里爭取到相當的授權。“製作單位允許我在這部連續劇中可以自由發揮我的創作理念。這一個突破,這使得後來參與這部戲的編劇們在他們的創作領域中都能夠獲得相當的空間,得以自由的揮灑他們的編劇理念。”這也是我過去在從事製片人工作時會面對的問題,到底製片方、投資方對與劇本有多大的介入程度,這中間的平衡要如何拿捏?這可能要包含編劇對劇本的方向與創作信心是否足夠有關。總之製片人與編劇、導演的合作關係,永遠是一門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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